部  门
街  镇
关于《重庆市涪陵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3-11-30
字 号:

问1:请问重新修订并出台《重庆市涪陵区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1:为切实帮助各类贷款主体在贷款到期后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政策支持面,降低资金使用费率。

问2:新《管理办法》修订后,政策支持范围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2:与修订前的《重庆市涪陵区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相比,新《管理办法》将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问3: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企业如有500万的银行贷款即将到期,能够申请多少转贷资金?

答3: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企业申请的单笔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额度控制在贷款到期金额或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金额(按就低原则执行)的 90%以内,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该企业最多可申请450万元的转贷资金,自筹剩余50万元。

问4: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的时限是多久?

答4: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15 个工作日以内。

问5: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的费用如何计算呢?

答5:资金使用费按每个工作日 0.1‰计算,收费不满 1个工作日的按 1 个工作日计算,“专精特新”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


分享文章到: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