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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3-0013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 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3〕128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 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字 号: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渝财社〔2023〕122号,我局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2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配置升级医疗设备。 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提升基本诊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和升级医疗设备,包括CT(电子计算机断 层扫描)、DR(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二是提升急诊急救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包括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三是提升远程医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远程医疗服务相关设备,推动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检查、互联网复诊等服务项目。

二、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 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在“2100302乡镇卫生院”相关科目列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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