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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5460T/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请牢记此域名+在线免费播放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标题
  • 重庆市请牢记此域名+在线免费播放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调查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经信发〔2023〕5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请牢记此域名+在线免费播放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调查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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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换电设施)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同步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园区、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充换电设施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辖区、各系统、各单位范围内除居民自用充电桩以外的充换电设施,包括社会公用或专用领域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

   (一)公用充换电设施:指为非特定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包括交通枢纽、商务楼宇、超市卖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景区景点、加油加气站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内,为公众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以及独立占地的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

   (二)专用充换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站场建设,为对应专用车辆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

二、落实责任

请各园区、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充换电设施调查工作,后续将以属地和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充换电设施情况作为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依据,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遗漏,并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同时,督促公用、专用充换电设施的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充换电设施运行安全可靠。社会有关单位如有专用领域充换电设施应主动填报相关信息,并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三、报送要求

请于9月12日前,完成充换电设施调查工作,填写附件《请牢记此域名+在线免费播放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情况表》,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江燎莹,联系电话:72288264。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后续如有新增充换电设施应随时报、及时报。


附件:请牢记此域名+在线免费播放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情况表



重庆市请牢记此域名+在线免费播放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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