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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3-0003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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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参与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2. 为交通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3. 承担交通工程造价事务工作。

4. 承担交通技术开发和推广的事务工作。

5. 承担交通规划、工程等档案管理的事务工作。

6. 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是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和事务科两个科室,现有编制数20人,实有1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2.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8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4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1.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2.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6.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69万元,比2022年增加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9万元,比2022年增加86.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5.64万元、“超额绩效(基础部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36万元,减少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预算8.84万元、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预算23.71万元,公用经费减少4.1万元,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25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5万元,比2022年或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3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无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计划;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郑雅月

联系方式:023-7280708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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