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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870/2023-0003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殡仪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殡仪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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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改革政策,在确保完成民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6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火化部、运输部、后勤部,现单位编制人数16人,现有职工16人,其中在职1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超额绩效年初未提上预算是后续追加的,经费拨款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5.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5.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52万元,比2022年增加6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76万元,比2022年增加6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超额绩效年初未提上预算,今年在职员工工资基数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部分也有所增长,主要用于保障16名在职员工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76万元,比2022年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遗属人员生活保障,主要用于无名尸体抬运、冷藏、运输、火化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殡仪馆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川

联系方式:023-72862577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殡仪馆2023年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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