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区政府有关规定,经2023年4月17日街道党工委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江东街道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江东办发〔2019〕611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0度灰破解版江东街道无忧在线传媒*高清完整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