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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购房补贴
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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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由区财政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购房补助。博士研究生在涪陵服务3年则按房款总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在涪陵服务4年则按房款总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

工作流程:

本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区人社部门、区工商部门(自主创业人才)、区社保或医保中心以及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意见盖章→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经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审核登记→区财政局审核→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到区房地产事务中心确认签字→发放购房补贴。

时限要求:

购房补贴申请时限为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原则上总审核期不超过60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重庆市宇都紫宫苑超黄金比例在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设置<关于印发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涪府发〔2010〕115号)文件废止后政策执行过渡期的通知》(涪住建发〔2022〕142号)

2.《50度灰破解版关于废止一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涪陵府发〔2022〕33号)

3.《中共重庆市宇都紫宫苑超黄金比例在线委办公室50度灰破解版办公室关于<宇都紫宫苑超黄金比例在线人才(团队)引育扶持激励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涪陵委办〔2022〕22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宇都紫宫苑超黄金比例在线住房城乡建委:023-72230325 、1502322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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