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21
字 号:

吴陵、王良元、任秋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第100号)收悉。十分感谢对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经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完善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建立多重消防体系。加强区(县)、镇、村三级应急队伍建设,区(县)组建以应急局、消防、武警官兵为主的专业扑火队伍,乡镇街道成立以乡镇干部、机动民兵为主的应急扑火队伍,各村建立以村社干部、党员为主的义务扑火分队;树立消防并重理念,开展消防知识和专业扑火技能培训,掌握扑火技巧,提升队伍扑火能力。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协作,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各毗邻区县之间、乡镇之间、村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的建议。

三是组建了区级1+1+X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建成区级骨干专业队伍,成功组建了一支区应急局直管的30人专业灭火队伍,同时配备了消防车、器材车等救援车辆和装备,现已初步形成战斗力。区林业局组建了一支15人规模的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目前已完成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并开展了两次森林防火演习;强化综合性队伍力量建设,涪陵区现有专职消防队约400人(含18个乡镇5专职人员)、企业专职消防队116人,组织开展城市火灾、森林火灾的技能、体能训练确保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加强支援队伍力量建设,区人武部150人、区公安局特勤队50人、武警四支队100人、武警船艇二大队80人等作为全区森林灭火的重要支援队伍,通过联动机制的建设,支持森林灭火装备的配备,具备较强的战斗力;壮大社会队伍力量,通过不断努力,现全区有社会补充力量5支156人,其中华岩救援队80人、蓝天救援队40人、雪豹救援队20人、挖机协会36人。配备简易的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为森林火灾辅助工作增添了保障。

四是构建了乡镇街道1+1+X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即1支综合救援队+1支专职救援队+村(社区)兼职救援队。沿用原区政府应急办的成果,继续保持每个乡镇街道30—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挂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牌子,其组成有政府机关干部和基干民兵;经过多方努力,全区18个乡镇按“5专5兼”模式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每个乡镇配备5名专职消防队员,吸纳5名应急管理干部为兼职人员,作为常备力量,24小时备勤。现完成江东、李渡、荔枝3个涉林街道“5专5兼”专业应急救援大队的补充组建,正组织集训,训练后入驻街道。基本解决了乡镇无专业队伍的问题,破解了先期处置的难题;各社区(村)抽调村社干部、在家的60岁以下的群众,组建了20—50人的兼职救援队,定位为突发事件下的报告、先期处置和向导。基本构成“专常兼备”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五是重新构建了区、乡、村三级预案体系。及时修订了《涪陵区森林防灭火灾应急预案》和《涪陵区重点林区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分层级判定灾情、分层级调度处置,从灾情报告、会商研判、启动响应、指挥架构、处置流程及职责、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确保预案的操作性。

   (二)关于整合资源,夯实防火基础的建议

一是加强防火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配套装备,及时购置水罐车、工具车和进口风力灭火机、割灌机、灭火弹等扑火装备,定期检查使用防火器具器材,更新陈旧老化、使用复杂的消防工具。

二是加快防火通道建设,现已批复同意石沱镇新建道路+生物的组合阻隔带2.2千米、青羊镇新建森林防火道路1.5千米、永胜林场(木鱼山工区)修建森林防火巡护步道430米。结合“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二期工程,在北山新建组合阻隔带2.98千米,横向依托原有的通往万佛寺的道路、纵向依据三条步行道在道路两侧各延伸15米栽植防火树种;新建生物阻隔带0.87千米,按照控制范围标准,纵向空间平均设置三条生物阻隔带,防火树种栽植距离在30米以上,项目已于4月28日开始建设。

   (三)关于加大投入防火项目资金,整合部分项目,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加强林区道路维修整治,开辟新的森林防火专用通道,推进重点镇乡防火通道连片建设,形成重点镇乡林区防火道路网络体系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灭火物资储备标准,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灭火物资配备标准,重点储备基层需求量较大、使用效果好、科技含量较高的物资,逐步提升储备物资轻型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自2022年12月以来,区财政一次性投入900余万元配齐队员个人装备30件套,消防水车7台、运输车3台、运兵车1台,森林消防水泵40台、高扬程水泵5台、水带21公里等救援装备,改造移动应急指挥车1台,进一步充实了区级灭火物资储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清点,及时报废、销毁过期失效物资,加强维护保养,确保物资装备处于正常可运行状态。

二是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阻隔带和防火公路建设,现已批复同意石沱镇新建道路+生物的组合阻隔带2.2千米、青羊镇新建森林防火道路1.5千米、永胜林场(木鱼山工区)修建森林防火巡护步道430米。结合“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二期工程,在北山新建组合阻隔带2.98千米,横向依托原有的通往万佛寺的道路、纵向依据三条步行道在道路两侧各延伸15米栽植防火树种;新建生物阻隔带0.87千米,按照控制范围标准,纵向空间平均设置三条生物阻隔带,防火树种栽植距离在30米以上,项目已于4月28日开始建设。

   (四)关于加大投入,优化宣传方式的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每年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保障专职巡山护林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工作经费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头条、学校、培训、电视台、宣传车、抖音、岩标、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祭祀和野外用火习惯,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特别是炎炎夏日期间,禁止烧荒、烧渣、上坟烧香等行为,从源头防范消除火灾隐患。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建议成立区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行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街道镇乡要及时给予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区(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对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采取领导班子一票否决制,并实行主要领导问责和综合考核扣分。

二是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印发《涪陵区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广泛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干部和护林员学习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推进森林防火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积极召开森林防火会、院坝会、护林员培训会等,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3月20日与市林业局联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我区分会场设立在焦石镇永丰村,现场活动群众反响热烈。制作森林防火宣传音频4条在全乡镇街道滚动播放,制作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播放,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森林防火宣传手提袋8000个,筹资45万元,统一设计、制作、安装森林防火宣传牌900块,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三是进一步落实区政府森林防灭火“八条硬措施”,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在全区目标考核中的比重,由区森防办牵头组织,区林业局、应急局分别考核。成立了区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行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乡镇街道及时给予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探索“加分制”在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中的应用,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情或参与支援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及个人通报表扬,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按照区委严查违规野外用火“三条铁律”的要求,由区森防办牵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森林火灾事件开展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纪委监委、区公安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经济和工作责任用追责、问责倒逼履职尽责。

二、存在的困难

因森林防火阻隔带、防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较大,各级政府财政困难,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大规模修建,我局将继续积极争取各级项目和资金,充分整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项目资源,逐步完善阻隔带、防火公路、消防水池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城市面山区域(主要包括北山、大梁山、雨台山等)的消防管网、防火阻隔系统的建设,结合“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二期工程和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抓好重点山脉标准化防火检查站、阻隔带、森林消防水池、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一般林区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加快提升“科创+森林防火”能力水平,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最后感谢您们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为推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张正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们有什么意见,请您们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3年6月5日


分享文章到: